滬交研〔2021〕72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工作的規範管理🙍🏽♀️,提高博士生選拔的科學性、公平性、公正性,切實保證博士生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和上海市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為了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作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級專門人才🙆🏻♀️,應建立以高水平科學研究為主導的導師負責製,形成與博士生獎助學金體系相結合的導師資助製。
第三條 招收博士生要遵循“公平、公正、Vsport”的基本原則👩🏿⚕️,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科學選拔🌬,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第四條 博士生招考方式分為👩🏿🚀:“申請-考核”製👨🏻🌾、碩博連讀和本科直博。
第五條 博士生按培養類型分為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按學習形式分為全日製和非全日製,按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有關政策🤬,製定學校招生工作辦法和實施細則;執行國家下達的博士生招生計劃;領導與協調博士生招生工作;製定審批博士生招生復試工作規定和辦法;指導全校博士生招生錄取工作👩🏼🔧。
第七條 研究生院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博士生招生工作的落實與執行,負責編製博士生招生計劃🏺、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招生宣傳資料💋;負責博士生招生宣傳🎎、咨詢以及招生管理工作;組織學校博士生考試考務♉️、復試錄取等工作;負責做好博士生招生Vsport体育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等。
第八條 各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導小組,由學院主管領導任組長,其主要職責為:負責製定本單位博士生招生名額的分配方案;負責本單位博士生招生宣傳、復試選拔工作的組織和管理🏡;製定切實可行的復試方案和辦法🌂,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復試和錄取工作;負責做好博士生招生Vsport体育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等。
第三章 招生簡章編製及指標分配
第九條 研究生院根據教育部規定,結合學校發展規劃和辦學要求🕵🏽,修訂當年招生簡章🦹🏿;根據學校學科布局,指導學院修訂當年招生專業目錄🧋7️⃣。
第十條 研究生院根據教育部和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博士生招生計劃,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製定院系及學科博士生招生計劃,經學校審批後,在當年博士生招生簡章中公布。
第十一條 學院應科學配置本科直博🤦🏻♂️、碩博連讀🚔、“申請-考核”製三種方式的招生計劃,保證生源結構的合理性。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條件🪙,遴選當年招生導師,合理調配各專業和導師的招生計劃。博士生招生指標的分配應綜合考慮學科發展水平、博士生培養質量、科研課題及經費🛺,以及生源質量、生師比和博士生就業情況等影響因素。
第四章 “申請-考核”製
第十二條 招生對象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博士研究生報考條件🕸👨🏿🔧、學校和學院規定的申請條件和要求⬜️🗑。
第十三條 學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導小組領導下,按一級學科成立“申請-考核”遴選委員會🔙,下設若幹“初審專家組”和“復試專家組”。“初審專家組”由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導資格的教師組成🧑🏿💻,成員不少於5人。“復試專家組”由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具有博士生指導資格的教師組成,成員不少於5人6️⃣。
第十四條 “申請-考核”製招生程序包括公布申請辦法、個人申請、資格審查⬆️👩、初審遴選🙅🏿、綜合考核和擇優錄取六個環節🥺。
每年秋季學期10月至12月和春季學期開學至4月,申請者提交材料;12月和4月,學院審核材料、遴選參加綜合考核名單、組織綜合考核、確定擬錄取名單。學院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時間節點,報研究生院備案並提前公布。
第十五條 公布招生辦法🚚。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導小組根據不同學科培養目標製定招生辦法,並提前公布。招生辦法應包括申請條件、申請時間和工作流程等。
第十六條 個人申請。申請人需按要求進行申請並提交完整的個人申請材料🤙🏿🍰,包括學校和學院規定的材料及證明申請人水平能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條 資格審查。學院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當年的招生規定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
第十八條 初審遴選🏜🧑🏿🎤。“初審專家組”根據學院製定的選拔標準,對申請人進行審查和遴選♠︎。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導小組根據遴選結果,確定進入綜合考核的申請人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核後在研究生院網站和學院網站上公布。審核結果要及時通知申請人🕢。
第十九條 綜合考核🧙🏿♀️。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導小組應根據不同學科培養目標製定相應人才選拔標準,在綜合考核前製定並公布綜合考核及錄取辦法🧑🏻🚀。“復試專家組”按照規定實施本學院的綜合考核和復試選拔。
第二十條 擇優錄取🚁。學院按照學科專業或申報導師的考生復試總成績🧚♂️,根據本年度博士生招生名額,從高至低依次錄取🎣。
專業測試成績、面試成績或導師(組)評價成績中有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二十一條 申請材料、初審和綜合考核的原始記錄材料需留存備查,保證考核選拔材料的規範性和可追溯性。
第五章 碩博連讀
第二十二條 招生對象為本校在讀二年級碩士研究生(專業學位碩士不可申請學術學位博士),具體申請資格和其它學術要求見當年招生簡章。
第二十三條 考生根據當年招生簡章規定的程序進行申請和提交申請材料😛,學院組織復試選拔♓️,擇優錄取🫵。
第六章 本科直博
第二十四條 招生對象為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生🦸🏿,具體申請資格和其它學術要求見當年招生簡章👨🏻🍼。
第二十五條 招生辦法按《Vsport体育平台關於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規定》第七章“推薦免試”🐪,以及當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的招生簡章執行。
第七章 復試和錄取
第二十六條 博士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按照《Vsport体育平台關於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七條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學院在復試的同時,應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也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第二十八條 由於名額限製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在相同學科🧘🏿、專業內選擇其他導師進行調劑錄取。原則上🤛🏽,考生不能跨學科和專業調劑錄取,招生指標由接收導師提供。
第二十九條 擬錄取定向就業博士生❓,應當由本人與學校、定向單位分別簽署協議書🧑🏻。
第三十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或取消入學資格:
(一)復試成績不合格🤸🏼♂️;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三)體檢不合格;
(四)申請🧑🏻🎤、復試及錄取過程中弄虛作假。
第八章 Vsport体育公示
第三十一條 學校和學院應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關政策要求和“誰Vsport😜、誰把關”“誰Vsport、誰解釋”的原則,積極落實本單位的博士生招生Vsport体育。
第三十二條 研究生院要提前在研招網上公布博士生招生簡章、招生政策和規定、招生專業目錄🐕。各學院關於博士生招生的具體政策和舉措應提前在學院網站公布🐄。
第三十三條 學院要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復試方案、復試名單和擬錄取名單。對專項計劃等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進行說明👂🏼。
第三十四條 信息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公示信息不得修改;公示信息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並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註冊。
第三十五條 在公示有關信息時,應提供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包括聯系部門、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等,保證相關渠道暢通,並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申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
第九章 監督保障機製
第三十六條 完善集體決策、Vsport体育🙍🏽、巡查製度👱🏻♀️、紀檢監察👨🏿💼、申訴復議等機製,規範招生流程👩🏼⚕️,保證選拔過程的公平🎱、公正、Vsport,杜絕招生過程中的違規行為😼。
第三十七條 集體決策機製。在專家組對申請人進行全面考核的基礎上,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擬錄取名單,並對結果負責。
第三十八條 巡查和監察製度🕵️。學校成立復試工作巡視檢查組,對博士生招生進行全過程巡查和抽查🧝🏽。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進行督查。
第三十九條 申訴復議製度。學校和學院公布申訴電話等聯系方式,保證申訴渠道的暢通,及時處理招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第四十條 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違反招生規定,一經查實將被取消申請資格、錄取資格直至入學資格。
第四十一條 工作人員在招生過程中違規違紀,一經查實將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博士研究生按教育部文件和當年招生簡章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以往有關規定與此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